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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一女子找微商进行微整形 整容变毁容

发布时间:2018-05-22 10:36:26 来源:权美网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当前,被称为“午餐美容新风尚”的微整形正悄然成风。但前往无资质的营销点进行微整形却存在健康安全隐患。近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就审查了一起非法微整形致人面部毁伤案件。

陈艳(化名)从事舞蹈行业,颇有文艺范,十分爱惜自己的容貌。为了变美,常通过微信联系营销商帮自己微整形。

 2016年3月,其通过微信联系到从事微整形的王丹(化名),并于3月16日在丽水市区某宾馆开房进行微整形,王丹向陈艳的左右面颊咬肌处分别注射了Botulax肉毒杆菌毒素A型(一种未经国家批准的进口药品)用于瘦脸。未料此次微整形后,陈艳的脸非但没有瘦,左脸颊反而长出一肿块。肿块时大时小,初服消炎药可使其暂时消退,但时间一久又会肿起,肿至最大时宛如鹌鹑蛋一般。

陈艳疼痛难忍,容貌全毁,遍访丽水、杭州、上海多家医院均不可治,时至今日已一年有余,还不能痊愈,令其苦不堪言。为其微整形的王丹,在支付5000元的赔偿后,删除了陈艳的微信好友,逃避后续赔偿责任。无奈之下,陈艳选择报警维护自己权益。后王丹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温馨提醒:美貌虽被大家梦寐以求,但对美的追求程度要适当、方式要合法。广大女性同胞要将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切莫到无行医资格的营销点接受微整形或者其他美容服务,美容活动应当在有资质的正规医院或机构进行。同时,无行医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擅自使用未经国家批准的进口药品为他人微整形,涉嫌同时必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标签: 整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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