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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游”用最少的钱去旅游

发布时间:2017-12-11 11:27:59 来源:权美网

2月17日,来中国“穷游”的俄罗斯学生尼古拉被困京港澳高速赤壁服务区。饥肠辘辘而又身无分文的他见车就拦,想搭免费顺风车,可语言不通无法得到他人帮助;

猴年大年初二,一名俄罗斯女“背包客”搭顺风车后被困河南高速,在得到高速交警救助后,这名女“背包客”踏上了火车。几天后,又是这个女孩,由于与朋友失联,好几天没吃东西的她再次被困吉林。

“那是他们没有充足的预案,并且语言不通。”张慧自有理由。

刘彤又找来了这样的案例:

荷兰一名女“背包客”在澳大利亚旅游期间沦为“性奴”。一名男子把她囚禁在酒店,多次实施强奸和虐待,甚至在她额头刻了个“十”字,以示对她的占有;

意大利帕多瓦一名男子利用国际旅游借宿网站,声称为年轻女子提供免费住宿,但却乘机落药迷奸,受害人来自世界各地。

“那是他们没有安全意识。”张慧继续反驳。

车到山前必有路的“无畏”

刘彤家的争论还在继续。这似乎并非是两代人的代沟,而是“穷游”积极与消极之间的“博弈”。

“穷游”也称作廉价自助游、经济旅行,是旅游者收集旅游目的地信息,根据自身条件和需求量身定制,用最节省的旅游费用完成最大限度的旅游经历和旅游体验,达到旅游效益最大化。

“这里的‘穷’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经济穷,而是旅游者的一种观念——花最少的资金,穷尽天下景色,追求心灵和行动上的自由。”对于“穷游”,杨涵如此理解。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穷游热”背后的旅游安全令人担忧。“到目前为止,新兴的‘穷游’方式还缺乏政策保护和法律保障,更没有安全应对机制。”作为关注“穷游”的国家社科规划项目基金项目研究人员,苏欣慰介绍说,交通安全事故、动乱及冲突、自然灾害、社会治安和犯罪、火灾和爆炸、疾病、游客自身等是“穷游”安全涉及的几个方面。

通过调研,苏欣慰注意到,目前“穷游”呈现出几大特征:

“穷游”者多为学生;在旅游前会进行严格的费用预算,主要通过网络获取旅游目的地信息;出游交通多选择较为便宜的火车、汽车或搭顺风车、徒步;饮食方面倾向于自带;住宿选择民居、家庭旅馆、客栈,甚至自带帐篷露营;游览的过程具有冒险探索性质;在旅游开支方面尽量节省,重在心理感受;追求用最少的钱获得最好的旅游体验,与人分享“穷游”经历。

“因此,整个‘穷游’活动在满足一些旅游者探新求异和自我证明的同时,会伴随着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穷游’安全是自然和人为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并贯穿于旅游过程的始终。”苏欣慰说,“穷游”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来自三方面:一是“穷游”者自身,属于“穷游”者的主观原因;二是旅游目的地的旅游环境及设施;三是旅游目的地的管理原因。

在走访中,记者注意到,“穷游”者出行前会对旅游目的地、天气情况、社会治安、交通情况等进行充分了解,以合理安排线路和行程。然而,有的“穷游”者在实际游览中往往会临时改变行程,尤其是带有冒险的行程,在没有充分了解新旅程的情况下贸然前行。在杨涵的讲述中,曾经露宿火车站就是因为她临时决定改变行程,而被不同意的随行“背包客”“扔”在了火车站。

而安全准备也往往未受到一些“穷游”者的重视。在问及张慧将如何面对川藏行,身体状况、衣物装备、常备药品、通讯设备等将作何准备时,记者得到了这个女孩的后脑勺和一句“车到山前必有路”的“豪言”。

“红遍半边天”后监管空白

虽然早已有“红遍半边天”之势,但目前“穷游”仍在很多监管部门的管理范围之外。

查阅相关资料,记者注意到,目前还没有相关部门出台专门保障“穷游”者安全的措施。

“‘穷游’作为一种新兴的、非大众化的旅游方式,尽管受到少数旅游者的推崇,但是从经济利益角度出发,相关方一般疏于管理‘穷游’者,更不愿承担‘穷游’者的安全责任。”苏欣慰说,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旅游安全的重要管理部门,虽然对保护“穷游”者的旅游安全负有重要责任,但是“穷游”作为一种新型旅游方式,相关部门目前难免存在管理空白。而且“穷游”者出行随意性大,旅游行为不在旅游企业的安排之内,因此旅游行政部门很难对其安全进行实时跟踪和监督管理。

对此,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向记者建议,相关部门应该逐步建立健全“穷游”安全预警机制,形成完整的预警体系,“‘穷游’安全预警系统担负着旅游安全信息的搜集分析、对策制定和信息发布等功能,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发布旅游安全信息、进行旅游安全事故预防的组织机构。‘穷游’安全预警的内容应包含:社会治安预警、自然灾害预警、天气情况预警等”。

在苏欣慰看来,还应构建“穷游”安全救援体系。

“‘穷游’安全救援体系是为实施旅游救援而建立的分工与协作式的工作体系,包括与旅游安全相关的各种组织机构。该体系包括旅游救援指挥中心、旅游安全救援机构、直接外围机构和间接外围机构。”苏欣慰说,间接外围机构指那些间接参与到救援事故中的部门,包括新闻媒体、通讯部门、保险公司、旅游地及社区等,其作用是进行事后理赔、舆论监督、信息传递和帮助援助,这些机构能够帮助“穷游”者减轻事故所带来的损害。

此外,刘思敏向记者强调说,“穷游”政策和安全法规是“穷游”安全的重要保障,为“穷游”安全管理提供依据,指导并规范“穷游”安全保障体系中的预警、救援等行为。

“由于‘穷游’出现的时间不长,目前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因此,当务之急是建立‘穷游’救援机制,进行相关立法并加强政府监管,建立培训‘穷游’技能的教育系统,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穷游’者对安全风险的防范意识,完善与‘穷游’相关的保险制度。”刘思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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